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做好202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以下简称“毕设”)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25届本科生毕设工作,保证毕设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学校毕设工作要求,学院决定于本月启动毕设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强化毕设工作的组织管理
1. 毕设安全管理。对需进入实验室开展科学实验的毕设,应全面增强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校字[2021]17号)的文件要求。毕设开始前,各系应组织填写《毕业设计(论文)安全风险审批表》,对涉及有安全风险的毕设实验,实行学院审批制,安排有资质的教师现场指导,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对需进入校外企事业单位等开展的毕设,严格参照执行《本科生实习教学管理办法》(校教字[2021]34号)文件有关规定,并签订《学生校外毕业设计(论文)协议书》、《学生校外毕业设计(论文)承诺书》。加强毕设期间的学生管理,积极做好学生思想工作,正确处理毕设与升学、求职的关系,确保毕设过程及答辩前后的安全稳定有序。
2. 专业认证要求。各专业应注意对接和落实工程专业认证的有关要求,注重科教融汇、产教融合,严格把好毕设出题、审题关,引导毕设选题与科研项目、工程实际问题、社会需求问题相结合。“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应积极聘请行业导师担任毕设指导教师,结合企业实际项目,由校企双方导师指导在企业完成毕设。把一流专业建设、工程专业认证、本科教育审核评估等要求贯穿到毕设全过程之中,做好质量管控工作。
3. 教师业务培训。各系应加强对指导教师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以系所/专业等基层教学组织为单位,围绕毕设工作规范、优秀毕设指导教师示范、毕设管理系统培训、毕设内容意识形态等方面,专项开展培训工作,提升教师指导毕设的能力和水平,保质保量地完成毕设指导任务。
(二)强化毕设工作的质量管理
1. 资格审核准入。为确保学生有足够的专业理论基础、充足的完成时间,学校实行毕设资格审核准入制,分三轮进行:
第一轮:第七学期开学补考结束后,必修课累计不及格学分小于14个学分的学生具有毕设资格。
第二轮:第七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第一轮审核时不具有毕设资格的学生如经重修,必修课累计不及格学分小于14个学分的具有毕设资格。
第三轮:第八学期开学补考结束后,第二轮审核时不具有毕设资格的学生如经补考,必修课累计不及格学分小于14个学分的具有毕设资格。
第二轮或第三轮获得毕设资格的学生,必须严格按照毕设教学计划执行,全力以赴投入毕设工作,不得无故缩短毕设工作时长。各系应对第二轮和第三轮获得毕设资格的学生加强指导和管理,严格毕设标准,相应学生应进行校内公开答辩。
2. 优秀毕设专项培优。继续开展省级优秀毕设遴选培育工作,各学院应积极动员、鼓励支持有特色、有成果、有基础的教师和学生申报,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相关通知详见教务处网站公告)。
3. 六环节质量管控。采取严格措施确保毕设进度和质量,各系应做实做好毕设选题、开题答辩、中期检查、毕设内外评审、毕业答辩、毕设后评估等六个关键质量管控环节。
4. 毕设内外评审。教育部于2020年发布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实施学士学位论文(毕设)抽检试点工作,明确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国家抽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学校将进一步加强毕设抽查工作,在毕设答辩前开展全员防抄袭检测,开展毕设内审全覆盖,并随机遴选部分毕设送校外专家盲审,抄袭检测或校内外评审不合格者,将延期答辩直至重做毕设。
5. 专项督导检查。在毕设开题、中期检查、毕设答辩等环节,学校、学院将委派校院督导专家对毕设工作进行督查和抽查。
6. 诚信专项检查。各系应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处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苏教办研函〔2018〕9号)等文件要求,重点检查如下内容:
(1)没有经过教师指导和师生讨论就完成论文初稿的情况;
(2)文字重复率特别高的情况;
(3)答辩过程发现学生对论文不熟悉的情况;
(4)毕设过程指导失控的情况;
(5)师生反馈的其他异常情况。
一旦发现学术不端行为,将按照国家和学校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毕设工作的时间安排:
学院2025届本科生毕设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 事项 | 负责人 |
2024年11月30日前 | 第一轮资格学生毕设资格审查 | 教学办 |
2024年11月30日前 | 完成毕设指导教师资格审核、毕设动员 | 各系教学主任 |
2024年12月6日前
| 完成毕设系统题目申报、题目审核(每位教师申报题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8个,具体限额由各系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 系教学主任、毕设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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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9日前 | 组织选题(选题方式、每位教师最多可选学生数量由各系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 系教学主任、毕设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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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3日前 | 向学生下达任务书 | 系教学主任、毕设指导教师 |
2025年1月20日前 | 第二轮资格学生毕设资格审查 | 教学办 |
2025年3月4日前 | 完成开题答辩工作 | 系教学主任、毕设指导教师 |
2025年3月8日前 | 第三轮资格学生毕设资格审查 | 教学办 |
2025年4月6日前 | 完成毕设工作的中期检查 | 系教学主任、毕设指导教师、教学办 |
2025年5月14日前 | 完成毕设论文抄袭检测工作 | 系教学主任、毕设指导教师、教学办 |
2025年5月18日前 | 完成毕设工作的后期检查,做好毕设答辩的各项准备工作 | 系教学主任、毕设指导教师、教学办 |
2025年6月6日前 | 完成毕设答辩、成绩评定、推荐校级评优等工作 | 系教学主任、毕设指导教师、教学办 |
2025年6月9日前 | 完成材料归档工作 | 系教学主任、毕设指导教师、教学办 |
2025年8月29日前 | 完成本届毕设延期答辩工作 | 系教学主任、毕设指导教师、教学办 |
请各系所统筹工作安排,严格按照毕设时间进度要求,及时在毕设系统中填报相关材料。应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工作,确保毕设过程及答辩后的安全稳定有序。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各系应于2024年12月9日前,以系所/专业等基层教学组织为单位,完成教师业务培训工作,并将附件《学院系所、专业本科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培训安排汇总表》填写完成发送至以下邮箱:mhxyjxb@nuaa.edu.cn。
2. 因学生毕设资格审核分三个阶段,毕设指导教师要考虑到在毕设过程中有增加学生的可能性。第二轮或第三轮获得毕设资格的学生,必须严格按照毕设教学计划执行,不得无故缩短毕设工作时长。
3. 出现下列情况应延期答辩:第二轮或第三轮进入毕设、未按时开题、开题不通过、中期检查不合格、内外评审不合格、答辩结果为需要重大修改等六种情况应延期答辩,延期答辩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不得早于7月1日,不得晚于8月29日。
4. 毕业答辩不通过的时间安排:凡是毕业答辩不通过的毕设,由院系根据毕设质量确定重做毕设或者修改后再次答辩。再次答辩原则上仅有一次机会,且修改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时间不得晚于8月29日。重做毕设的学生应重新选题,参加下一届学生的毕设工作。
5. 毕业设计各时间点务必请各系教学主任通知到每位毕设指导教师,特别是涉及到各种在毕设系统中审核的时间。
6. 校内师生登录网址:https://cp.nuaa.edu.cn,可在教务处首页或学校智慧门户首页登录系统,登录的账号密码与学校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的账号密码一致。毕设系统操作手册请见附件,也可通过毕设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操作手册”下载。
7. 工作联系方式:
(1)学院毕业设计工作联系人:陈安旎,025-84896852;
(2)南航毕业设计管理系统指导教师QQ联络群:303123329;
(3)知网毕设系统专职服务人员:薛进,15611030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