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优秀生类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学院将于近期开展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成立转专业工作组
组长:田勇、王艳
组员:吴薇薇、邵荃、曹力、陆中、吴瑾、贺彩、肖晓月、王雨薇、张华
秘书:徐奕
二、2023级优秀生转专业条件
1.选拔原则:按照学生自愿和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2.申请对象:2023级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
3.申请条件: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具有以下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转专业
(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学习态度端正,志向明确。
(2)身体条件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
(3)申请学生应获得第一学期培养方案要求的应修学分,第一学期所修课程均需通过,且必修课程无补考,平均学分绩点应在本专业排名的前35%以内。
(4)转专业的学生须获得第二学期培养方案要求的应修学分,第二学期所修课程均需通过且无补考,且一年级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的前35%。
(5)各专业转入人数占该专业一年级学生数的25%以内。
(6)跨学科门类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应编入下一年级学习,特别优秀学生由学院视学生情况决定。
(7)有过转专业经历的学生不可以再申请转出。
三、时间安排
1. 4月30日前,有意向转出学生到辅导员处登记。
2. 5月6日8:00至5月11日17:00,学生在教务系统中提交申请。
3. 5月14日17:00前各转出学院完成学生申请审核。
4. 5月15日至5月31日,组织考核申请转入本院的学生,确定名单,并在教务系统中提交拟录取学生名单。
5.6月6日前,教务处审核并公示优秀生类转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
6.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发布后,教务处按相关文件规定考核拟录取学生本学期学习情况和综合表现,确定优秀生类转专业录取名单,并在教务处网站上公示(注:学生学习情况,如:成绩、绩点、排名等,以教务处审核时的数据为准,审核时间8月15日)。
7.下学期开学前进行学籍异动,学籍异动后,学生应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完成选课。
特别提醒:
1.拟录取或录取的学生如放弃转专业,须向转入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于8月15日前提交至教务处。
2.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修读课程均予以认可,参与成绩绩点计算。
四、本次转专业学生可申请两个专业(方向)志愿。学院按照志愿顺序确定转入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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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