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2020-2022 年专业技术岗位考核指导意见》(校人字〔2023〕24号)、《2023-2026年岗位聘任与管理指导意见》(校人字〔2023〕25号)文件精神、《关于做好2020-2022年聘期考核和2023-2026年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原《bat365中文官方网站/飞行学院2020-2022年岗位聘任实施细则》,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2020-2022年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工作方案。
学院受聘2020-2022年专业技术岗位(指专任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且2022年12月31日在职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非事业编制人事代理聘用人员(含2023年1月1日至今退休的人员)。
聘期内新进人员纳入考核对象范围,不含年薪制聘用(指与学校签订年薪制聘用合同)人员。
(一)分类管理,分层考核:根据岗位类型和岗位层级的差异,分类分层进行考核。
(二)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在全面考核教师师德师风、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学科和专业建设等基础上,重点关注其标志性业绩。
(三)强化质量,注重实绩:以质量考核为核心,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注重与岗位匹配的实际业绩。
(四)主动公开,强调应用: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考核结果与新一轮岗位聘任相结合。
学院负责专业技术二岗及以下人员的岗位考核工作。学院成立岗位考核工作组和监督组,由院长、党委书记分别担任组长。工作组负责岗位考核方案的制定及组织等工作。监督组负责对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受理考核工作中的投诉举报事项。
1. 岗位考核工作组
学院成立岗位考核工作组,负责岗位考核方案的制定及组织等工作。
组 长:孙建红
成 员:吴薇薇、邵荃、吴红兰、孙蕊、张军峰、胡荣、丁萌、吴瑾
秘 书:鲁悦
2. 岗位考核监督组
学院成立岗位考核监督组,负责对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受理考核工作中的投诉举报事项。
组 长:李君
成 员:王艳、田勇、董襄宁、唐小卫、陆中、耿飞
学院成立岗位考核工作专家组,负责岗位考核工作。专家组学院主要领导和院内外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11 名,其中非本单位专家数不得少于三分之一;设组长和副组长各1 名。专家组成员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熟悉学科等相关情况。
以《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基本依据,重点考察诚实守信、诲人不倦、恪尽职守、团结合作、为人师表等职业操守情况。存在教职工师德“一票否决”情况的,按照有关部门的处理决定执行。
以学院与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签订的原《bat365中文官方网站/飞行学院2020-2022年专业技术岗位聘期目标任务书》作为考核主要参考依据,按照目标任务逐项考核,注重把握任务完成的绝对量、相对量和整体情况。
1. 公布考核工作方案及发布考核通知。学院公布考核工作方案及发布考核通知,教职工根据通知要求规范提交考核材料;
2. 考核材料公示。学院对考核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3. 专家组评议。专家组围绕教职工聘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等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考核结果;
4. 考核结果公示。学院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率原则上不高于同层次岗位数的50%。同层次岗位数不包括2020-2022 年聘期内退休人员和新进人员。
不合格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1.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
2.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行为。
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
4.违反学校其他相关规定。
考核结果是新一轮岗位聘任的主要依据。2020-2022 年聘期考核等次为优秀的人员在下一聘期内可优先申请同一层级岗位;聘期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的人员在下一聘期内不可申请高于现有岗位级别;聘期考核等次不合格的人员在下一聘期内降级申请。
1. 投诉信的受理时段为公示期,以投诉信寄出地邮戳或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超过公示期的投诉原则上不受理。
2. 投诉信应为实名的纸质材料或提供投诉人真实姓名的电子邮件,一般不受理电话、口头、网络等其他方式的投诉。匿名或经核实为假名的投诉一般不予受理,涉及实质性内容且问题线索清晰的,由学院考核工作监督组集体研究决定是否受理。
3. 投诉内容应有明确的投诉对象和可查证的线索或证据材料。投诉内容不详实、线索不明晰,或只对评审结果表示质疑,没有确切证据的,不予受理。
4. 相关投诉举报处理程序、重复及恶意投诉、资料保存等参照学校《职称评审投诉信处理办法》执行,由学院考核工作监督组处理、转发投诉信。
1. 2020-2022聘期内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晋升人员、新进人员、出国访学人员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岗位考核。
2. 本方案由学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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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