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组织复试及录取工作,并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孙建红
成员:吴薇薇、田勇、邵荃、张军峰、胡荣、丁萌、吴瑾
秘书:杨玲 宋晓静
二、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刘建成
成员:王艳、鲁悦、贺彩
三、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及招生指标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总分 | 政治理论 | 外国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招生指标 (统考) |
082300 | 交通运输工程 | 01 道路与铁道工程 | 273 | 38 | 38 | 57 | 57 | 1 |
02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 310 | 38 | 38 | 57 | 57 | 15 | ||
03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载运工具运用工程、适航技术与管理 | 273 | 38 | 38 | 57 | 57 | 9 | ||
081400 | 土木工程 |
| 301 | 38 | 38 | 57 | 57 | 20 |
086100 | 交通运输 | 01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机场规划与管理 | 347 | 38 | 38 | 57 | 57 | 42含1个非全 |
02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载运工具运用工程、适航技术与管理 | 281 | 38 | 38 | 57 | 57 | 27 | ||
03 机场工程、道路工程 | 273 | 38 | 38 | 57 | 57 | 1 | ||
085900 | 土木水利 |
| 321 | 38 | 38 | 57 | 57 | 17 |
注:以上计划不含单考、士兵计划、少数民族计划考生
四、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必须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为准。
(1)统考生需审核:①准考证;②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补验);③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2)单独考试考生需审核:除(1)中材料外,还须满足本科毕业四年及以上(即2019年9月前大学本科毕业)。
学籍学历异常考生须按教育部要求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与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考生须提交资料,学院安排专人进行审核,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复试考生交纳80元/人的复试费,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http://yzsbm.nuaa.edu.cn
五、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1.复试形式及内容
采取线下复试方式,复试由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二部分组成,复试总成绩为300分。
专业课笔试科目为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下午14:00-16:00。笔试地点学院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学院网站。
综合面试满分为200分,面试内容包括英语(50分)、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150分),英语水平测试采取翻译、听说等方式;专业知识的考核采取面试问答、计算书写、绘图等形式,对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时间为2023年3月26日全天,具体安排学院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学院网站。
2.复试基本流程及要求
①学科组成立面试小组并进行编号,每个面试小组设组长一人、组员不少于4人(共不少于5人),其中硕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至少1人具备良好的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能力,负责考生英语水平的测试,面试小组成员分组在面试现场确定,成员名单对外严格保密。
②各面试小组统一成绩评定标准,每个面试小组成员按标准对每位考生进行现场独立打分,不得相互讨论,并填写《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面试评分表》。
③考生面试成绩的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余成员打分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面试成绩表》由所有面试小组成员签名确认。
④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面试小组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面试情况。
⑤各学院组织人员对考生的面试成绩进行汇总和登分,成绩汇总和登分时应不少于3人同时在场,包括监督小组成员。
⑥面试基本流程如下:
(a)面试考生现场确定自己所在的面试小组及面试顺序。
(b)面试考生在候考区等待,将手机关闭、上交。
(c)面试考生在导引员的引领下,到指定小组面试。
(d)考生面试结束后直接离开复试现场。
参加面试时,考生可展示反映能力与水平的获奖证书、各类证明等材料。
⑦学院对考生面试进行全程录像录音。
所有面试过程和要求参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规范》进行。
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的成人教育应届本科生和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由学院安排以笔试形式加试二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笔试形式由学院确定,加试科目不合格,不得录取。
3. 复试纪律
①复试试题及其评分参考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学院严格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②考生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若有违反将按考试违规违纪予以处理。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③本年度有亲属报考本校硕士生的相关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所报学科(学位类别)的所有复试及录取工作。
④所有参加复试工作的专家和工作人员签订《复试工作保密责任书》。
⑤依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六、调剂复试
1.接收调剂的专业、分数线及招生指标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总分 | 政治 理论 | 外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招生指标 | 学习方式 |
086100 | 交通运输 | F2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载运工具运用工程、适航技术与管理 | 281 | 38 | 38 | 57 | 57 | 4 | 非全日制 |
2.接收调剂申请条件
(1)相近学科(本科为土木、交通、水利、力学专业)的生源可申请调剂复试。
(2)每位考生只能申请我院一个调剂专业。所有考生须在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报名,并在学校发布的统一时间段内进行。
七、录取工作
1.考生录取
(1)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所有过程中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达到或超过60分方可录取。
(2)总成绩=初试成绩(百分化)×50%+复试成绩(百分化)×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按各招生专业(研究方向)的录取指标,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其他事项
(1)所有被我校确定为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确认录取流程。
(2)每个拟录取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学院在考生入学前确定并统一上报录取考生导师。
八、时间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招生类型 |
3月21日 | 学校公布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 一志愿考生 |
3月22日 | 学院报复试及录取细则、复试名单至研招办,经审核后,公布细则及复试名单 | |
3月25日 | 学院组织考生笔试 | |
3月26日 | 学院组织考生面试 | |
3月31日 | 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成绩,公示拟录取名单 | |
4月7日左右 | 学校开通全国调剂系统 | 调剂考生 |
4月14日左右 | 各调剂学院确定复试名单、完成调剂生复试 | |
4月30日 | 学院上报调剂录取名单、成绩,公示录取名单 |
九、学院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路2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bat365中文官方网站楼
联系人:杨老师 宋老师
联系方式:025-52113903
监督电话:025-84893550
十、本细则未涉及部分,由本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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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