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OA《关于做好 2022 年校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学院现启动该奖项院内评选与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1. 每项成果主要完成单位署名不超过 3 个,主要完成人署名不超过 10 人。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申报的成果,占用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的推荐名额。
2. 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3. 成果应经过 2 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本次申报的教学成果实践检验时间截止至 2022 年 10 月底。
4. 已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若该项目在原有基础上有重大突破、取得显著成效,也可申报高于原获等级的奖项。
二、评选流程
1.11月18日前,各申报负责人向学院提交《2022 年校教学成果奖申报书》电子版及纸质版三份(详见附件 3); 支撑材料包括成果总结和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封面模板详见附件 3),电子版须合并为一个 PDF 文档,纸质版一份(合并装订成册)。
2.11月23日前,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公示结果。
3.11月28日,学院向学校提交推荐名单及材料。
三、其他申报相关内容详见《关于做好2022年校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
联系人:胡樱馨 联系电话:84896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