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级研究生指导教师、毕业研究生:
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和学位授予审核工作即将开始,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硕士生培养资格审查
(一)2021年11月30日前,2019级硕士生提前在研究生新系统(学生登录(新))的“毕业与学位-培养环节自检”处查看是否有未通过项,有问题请尽快解决。
(二)2021年12月10日前,学院对2019级硕士研究生进行培养资格审核。
(三)中期考核、开题报告、专业实践报告等未按时提交,学分未满足要求,培养计划未完成等,将不能够通过资格审核。
二、学位论文评审
(一)查重
1. 论文系统提交
2021年12月20日前,硕士生完成学位论文,并在研究生新系统中的查重界面上传该论文(论文要求PDF格式,文件名为:学号-姓名),以备查重。
学院将会统一下载学位论文送交研究生院进行查重。查重结果在查重结束后,研究生可直接在研究生新系统中下载查看。
2. 查重不合格重新检测申请
查重检测结果在10%以上即视为检测不合格,不能送审,需修改后申请重新检测。申请重新检测时学生需提交书面修改说明,由学生本人签名,导师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2021年12月25日前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学办。
(二)评审申请
1. 流程
(1)研究生申请。培养资格审查和论文查重通过后,研究生在系统中填写学位论文送审申请;
(2)导师审批。导师在研究生新系统(教师登录(新))中审批。
2. 时间
2021年12月28日前完成学位论文评审审批手续。如申请延期送审和答辩,必须在2021年12月28日前完成相关手续。
(三)评审
1. 校抽检
学校于2021年12月10日前通过电子摇号确定校抽检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页上发布。进入校抽检者,须于2022年1月4日上午前报送抽查学位论文材料;如不能及时报送材料,需要申请延期送审,且至少延期到2022年3月以后方能申请论文送审。学院对校抽检者不再进行盲审。
2. 学院评审
校抽查评审以外的学位论文由学院组织评审,学位论文进行隐名双盲审。请研究生于2022年1月3日前提交以下材料至班长,由班长统一提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学办。
(1)指导教师对硕士学位论文审查意见书(在教师系统下载),导师签字。纸质一式一份。
(2)学位论文。电子版压缩包,包括论文PDF格式(个人及导师信息请隐去),评阅书word格式(见附件1),文件名统一用论文编号(具体编号见附件2)。
(3)硕士生学位论文格式自查表(见附件3)。纸质一式一份。
(4)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或正式录用通知(需附样稿)、授权专利复印件等,每份材料的首页上均需有导师签字。纸质一式一份。
(5)评审费800元/人。
三、学位论文答辩
(一)2022年3月10日前,学院将同意组织答辩的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结果末位5%的学生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参加学校组织的答辩,同时在学院网上公布学院抽查公开答辩的学生名单。
(二)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安排在2022年3月11日至3月24日之间。如申请保留答辩资格,研究生须于2022年3月10日前完成相关手续。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按学科统一组织,因特殊情况需要单独答辩的需要提前提出申请。
(三)学院成立由分管研究生教学院长、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和各学科负责人构成的学院答辩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工作。
(四)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三人(导师不参加)或五人(导师可以参加)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或非本学院专家;委员为副教授、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知名专家担任,答辩秘书须由讲师及以上资格的教师担任。
答辩过程中对专家提出的问题,应采用即问即答的方式,不允许经准备后集中回答。答辩情况由秘书记录(包括提问及答案)。
四、学位归档材料报送
答辩结束后,于2022年3月26日前,研究生提交以下归档材料:
过程材料按学院要求目录整理好后,交到学院研究生教学办。
(二)学位论文(最终版)
1. 学位论文(最终版)纸质一式三本。三本论文承诺书上,学生均需本人签名;两本(线装本)请导师在扉页上签名。
一本线装交图书馆,两本交学院研究生教学办。
2. 学位论文(最终版)电子版分别提交至校图书馆、研究生院。电子稿承诺书必须由本人签字。
五、学位学院评定、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初选
(一)2022年3月28日前,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各答辩委员会根据学位论文内容、评阅意见和答辩情况,组织推荐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二)2022年3月31日前,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会议,审议学位审批、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初选。
六、其他
(一)在学期间未能达到学校或学院规定的授予硕士学位的要求,但满足其它要求,可以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保留学位授予资格申请,可先予以毕业离校;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暂不受理其学位申请,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满足要求后,再受理其学位申请。
(二)申请保留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资格的最长时间(含休学)为2年,从入学之日起至学校可受理其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申请的最后日期止。
(三)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将结合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时间安排进行,具体时间和材料报送要求待学校通知。
bat365中文官方网站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