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关于2020年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和学位审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7级研究生指导教师、毕业研究生:
2020年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和学位授予审核工作即将开始,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具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资格审查
1、审核对象为2020年上半年全体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2、审核时间为2019年11月22日至11月30日。
3、审核内容包括课程学习成绩、开题报告、培养过程中的必修环节和学位论文等。
4、2019年12月7日前向校学位办提交培养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二、学位论文评审
1、学位论文要求在2019年12月25日之前完成。请各位研究生导师按照论文撰写要求严格检查学生论文,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学位论文评审。
2、学位论文重合度检测安排在2019年12月30日之前进行。由班长将电子版论文统一交到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审查重复度。论文格式要求PDF格式,文件名格式: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_专业_导师。如果学位论文重合度检测不符合要求,需待重新检测合格后再进行后续论文审核工作。
3、2019年12月下旬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开通学位论文送审申请,学院将对本院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评审填写的信息进行逐一审核,要求2020年1月13日前完成学位论文评审审批手续。如申请延期送审和答辩,必须在2020年1月13日前完成相关手续。
4、校学位办组织抽检和评审部分学生硕士论文,名单将于2019年12月上旬在研究生院网页和学院网页上公布。被抽检到的学生必须于2020年1月3日之前提交学位论文材料,不能及时递交论文材料的学生,其论文答辩和送审一律延期到正常毕业日期之后半年。我院将对所有申请答辩的学位论文进行隐名双盲审,盲审论文材料递交截止日为2020年1月8日(交到学院研究生教学办),若不能按时递交论文材料,其论文答辩和送审一律延期到正常毕业日期之后半年。
三、学位论文答辩
1、2020年3月8日之前学院将同意组织答辩的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结果末位百分之五的学生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参加学校组织的答辩,学院抽查答辩的名单也将在学院网上公布。
2、学院由分管研究生教学院长、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和各学科负责人组成学院答辩领导小组,协调指导本学院的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工作。
3、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三人(导师不参加)或五人(导师可以参加)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或非本学院专家,成员是副教授、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的知名专家担任,答辩秘书必须由讲师及以上资格的教师担任。注: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硕士生导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答辩过程中对专家提出的问题,应采用即问即答的方式,不允许经准备后集中回答。答辩情况由秘书记录(包括提问及答案)。
4、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安排在2020年3月8日至3月20日之间进行。如申请保留答辩资格,需在2020年3月8日前完成相关手续。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按学科统一组织,因特殊情况需要单独答辩的需要提前提出申请。
四、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学位材料报送
1、研究生完成答辩后在3月23日前将归档材料按目录整理好交到学院研究生教学办。
2、提交学位论文(最终版)一式三本,其中二本(线装本)请导师在扉页上签名,三本论文承诺书上学生本人签名。 一本线装交图书馆,二本交学院研究生教学办
3、向校图书馆、研究生院提交学位论文的电子稿,电子稿承诺书必须由本人签字。
五、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学位、初选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及材料报送
1、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安排在2020年3月26日前进行。
2、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由各答辩委员会根据学位论文内容、评阅意见和答辩情况组织推荐。
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2020年3月24日前安排会议审批学位、初选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4、学院报送授予学位表决票及申报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等有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4日前。
六、学位论文抽查评审、答辩主要依据
1、新增硕士专业毕业的研究生。
2、新上岗导师指导的首届毕业研究生。
3、以往出问题较多的学科、导师。
4、指导研究生人数较多的导师。
5、跨一级学科及跨三个二级学科招生的导师。
6、近3年内申请学位论文不上传互联网的导师
7、2020年审核暂停招生资格的导师。
8、两份评阅书成绩差异较大及盲审成绩低于75分的研究生。
七、其他
1、研究生培养资格审核及学位论文送审、答辩申请和学位授予审核等有关管理环节要求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系统已将研究生培养、缴费等信息进行了绑定。申请人须在系统上通过培养资格审核及缴费审核后,方能进入学位论文评审环节,否则不能进入学位论文评审程序,学院将严格把关。
2、为了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撰写,学院将组织专家对本院的全部硕士学位论文进行论文撰写规范的形式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学位论文的答辩。
3、对于不能按时完成其学位论文答辩者,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核后到研究生院培养处办理保留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申请,并办理相关的离校手续,按学校规定保留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的最长时间(含休学)为2年,不超过4.5学年(从研究生入学之日起至受理其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的最后日期止)。
4、对于在学期间未能达到学校或学院规定的授予硕士学位的要求,但满足其它要求,可以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可以先予毕业离校,并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核后到学位办办理保留学位授予资格申请;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暂不受理其学位申请,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满足要求后,再受理其学位申请。
学院将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和本通知要求,本着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确保本次论文评审、答辩和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平稳有序进行。
bat365中文官方网站
2019年11月11日
附件1:2020年bat365中文官方网站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与学位审核工作时间安排表
项目 | 主要内容 | 完成时间 | 责任人 |
培养资格审核 | 课程成绩、开题报告等 | 11月30日前 | 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培养处 |
提交培养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 | 12月7日前 | 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 | |
学位论文 重合度检测 | 学位论文电子版doc、pdf,论文正文部分(引言至结论)。 上传的检测论文文件名按以下格式命名,有助于提取作者姓名。 格式: 学号_作者_论文题目_专业_导师或者学号-作者-论文题目-专业-导师 | 12月30日前 | 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学位办 |
学位论文评审 | 论文送审2份,评阅人由副教授、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担任。 | 1月8日前 | 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学位办 |
学位论文答辩 | 答辩委员会由3人或5人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或非本学院专家,成员是副教授、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知名专家担任,申请人的导师一般不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秘书由具有讲师及以上资格的教师担任。注: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硕士生导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 | 学院答辩领导小组、学位办 | |
学位论文评审 与答辩材料 | 按学校相关规定整理 | 答辩完2天内 | 答辩秘书 |
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 在学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发表的学术论文 | 3月23日前 | 研究生、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 |
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 审批学位、初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等 | 3月25日前 | 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 |
材料报送 | 1、授予学位表决票 2、硕士研究生授予学位基本情况统计表 3、申报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相关材料 | 3月26日前 | 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 |
毕业资格审核信息 | 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毕业与学位栏目下,毕业资格审查,答辩结果由学院教务员审核通过后方可在线打印“毕业资格审核表”,核实无误后由本人签字,学院汇总后教务员签字,学院盖章统一提交。 | 3月27日前 | 研究生、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 |
学位授予信息 | 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毕业与学位栏目下,填写学位授予信息,核实无误后打印并本人签字,学院汇总后统一提交。 | 3月27日前 | 研究生、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 |
学位论文 | 硕士提交纸质版学位论文3本(图书馆、档案馆和学院资料室各1本),同时分别向研究生院、图书馆提交归档学位论文电子版(doc、pdf格式),上传研究生院电子版学位论文按学号_作者姓名命名。 | 4月1日前 | 研究生、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 |
专家评审会 | 评选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 3月27日前 | 学位办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 4月1日 | 学位办 | |
学位授予仪式暨毕业典礼 | 4月2日 | 研究生院 |
附件2:研究生论文评审、答辩和学位审核相关文件和表格.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