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t365中文官方网站
学校主页
OAS办公网
财务系统入口
管理入口
English
旧版入口
首页
学院概况
学院简介
历史沿革
现任领导
组织机构
师资队伍
师资概况
空中交通系
交通运输系
民航工程系
土木与机场工程系
人才培养
本科生培养
研究生培养
学生工作
在职学历教育
行业培训
科学研究
科研概况
重点实验室
科研成果
学术交流
安全管理
国资管理
质量管理
国际合作
国合概况
中外合作办学
工作动态
实用链接
党群工作
学院党委委员
学院工会委员
工作动态
学习园地
工作文件
办事指南
党建工作
宣传工作
人事工作
行政工作
教学工作
科研工作
国际合作
国资安全
下载专区
学院概况
学院简介
历史沿革
现任领导
组织机构
学院系所
学院机关
师资队伍
师资概况
师资介绍
高层次人才
兼职教授/行业教授
空中交通系
正高
副高
中级
专职科研岗
交通运输系
正高
副高
中级
专职科研岗
民航工程系
正高
副高
中级
专职科研岗
土木与机场工程系
正高
副高
中级
专职科研岗
人才培养
本科生培养
专业介绍
教学动态
相关文档下载
研究生培养
招生信息
教学动态
教学成果
学生工作
队伍建设
学工动态
学生风采
在职学历教育
行业培训
科学研究
科研概况
重点实验室
科研成果
学术交流
安全管理
国资管理
质量管理
国际合作
国合概况
中外合作办学
工作动态
联合实验室
新闻动态
通知公告
外国师资介绍
实用链接
党群工作
学院党委委员
学院工会委员
工作动态
学习园地
工作文件
制度流程
会议纪要
学院发文
办事指南
党建工作
宣传工作
人事工作
行政工作
教学工作
本科生教学
研究生教学
科研工作
国际合作
国资安全
下载专区
学院公示
当前位置:
首页
学院公示
2013年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时间:2013-03-19
来源:南航bat365中文官方网站
点击:
392
学院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3年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基本要求
1.规范程序,公开公正。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继续实施校外专家评议、评审前材料公示、评审过程监督、评审结果公开公示机制,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正。
2.突出业绩,注重水平。学校以学科建设、教育教学、科学研究、高教管理、技术推广等工作中的业绩作为评审依据。对于申报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人,侧重考察其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近五年的业绩,并在同等条件下主持国家级项目者优先;对于申报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人,在同等条件下主持国家级项目者优先;对取得突出成果的青年教师,予以破格晋升,并在同等条件下教学业绩突出者优先。
二、评审依据
201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标准和要求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暂行办法》(校人字〔2003〕41号)、《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若干补充规定的通知》(校人字〔2005〕3号)、《关于专门从事国防武器装备型号研制人员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规定》(校人字〔2005〕62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特殊评审补充规定》(校人字〔2008〕27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评审权限
1.高教教师系列和研究系列(含教育管理研究)的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均由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评定。
医疗卫生、编辑出版、图书档案、会计统计等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行院评审委员会、校学科评议组和校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三级评审。
3.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候选人,须参加学校学科评议组答辩。
4.各单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由基层单位评审,报学校中评委评定。
四、关于“代表作”送审
1.继续实施校外专家评议机制,申报人的“代表作”将送往所在学科位居全国高校前列的985、211高校或中科院相关院所进行评议。
2.2013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行学院先行推荐评审之后,再将“代表作”送校外同行专家评审。
3.2012年论文送审已通过且“代表作”在有效期内的人员,2013年可不予送审。如2013年选择再次送审,则视同放弃2012年送审结果,只能认定2013年送审结果。
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提交材料。学院(基层单位)专职管理人员和学校机关管理人员申报教育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统一由学校机关党委组织评审。
2.各单位进行有效申报人材料公示;
3.人事处组织各职能部门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
4.各单位成立由7名以上(单数)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的院评审委员会进行推荐评审,其中应有外单位专家2-3名;
5.各单位对评审通过的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人事处;
6.学校将通过候选人的“代表作”送校外同行专家评议;
7.学校成立由11或13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的校学科评议组进行评审;
8.学校对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
六、关于青年教师破格晋升教授
对教学科研成绩突出的青年教师,可破格申报教授。其中重点考察申报人博士毕业以后,独立开展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
破格申报教授条件主要为:
1.具有博士学位;
2.自然科学领域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社会科学领域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副教授经历,或获得海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或具有海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1年以上博士后或科研工作经历;
4.注重申报人的水平和近五年的突出业绩,申报人的业绩要在某些方面明显高于正常评审条件。
七、时间安排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3月15日-20日,个人申报,提交材料;
3月21日,学院提交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基本情况汇总表;
3月21日-25日,各单位对有效申报人的材料公示;
3月21日-29日,各单位将申报人材料送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3月26日,人事处确定各单位有效申报人数并下达指标;
4月1日,各单位完成推荐评审;
4月1日-4月5日,各单位对有效申报人的材料公示;
4月5日,各单位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工作,并将相关材料(含同行专家评议材料)报送人事处;
4月6日-5月6日,学校统一组织同行评议材料的送审工作;
5月13日,校学科评议组完成评审工作;
5月13日-5月17日,学校对评审通过的候选人名单予以公示
5月28日前,学校召开高评委评审会议。
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中级职称评审安排在6月下旬进行,请各单位组织好本单位人员申报,对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及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合格证、教师资格证、岗位培训证以及基础理论合格成绩等进行严格审核。评审结果请于6月20日前报人事处师资办。
3.初级职称的认定工作将于10月完成。
八、其他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费300元/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100元/人。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相关申报表格可到人事处网站“201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栏”下载。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