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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12-05
来源:南航bat365中文官方网站
点击:
185
各系办: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拔及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发[2011]3017号)、《
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和《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2年教师公派出国(境)留学项目申请指南
》(直接按CTRL键并点击打开,下同),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计划选拔各类出国留学人员16000名,其中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项目、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2200人,国家公派专项出国留学项目以及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1400人,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3000人。
二、选派类别和留学期限:
1.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三、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重点领域、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经济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领域。重点支持国家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和研究基地、重大科研项目以及国际学术交流合作对人才培养的需求。
四、资助内容
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赴英国留学的访问学者可申请1000英镑以内的Bench Fee。
五、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
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2年教师公派出国(境)留学项目申请指南
》和《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境)管理规定
》中规定的申请条件外,还应满足如下条件:
(1)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须在本校工作满5年以上方可再次申请;曾经享受江苏省或学校资助的单位公派出国人员,回国后一般须在本校工作满3年以上方可再次申请。
(2)2012年学校将优先选派外语水平达到《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规定要求的教师。自2013年起,申请人必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要求方能申请。
(3)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教学科研项目、研究课题,且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或课题。
(二)申请类别及要求
1.高级研究学者:应为教授、博士生导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1957年3月20日以后出生),且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2)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教育部当年确定支持的创新团队中的骨干或“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3)教育部批准的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
2.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196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博士后研究申请人应是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申请时距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2009年3月20日以后毕业),且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岁(197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3.对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按具体项目规定执行。
六、申请程序
1.申请人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www.csc.edu.cn
)查阅《
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
》选择合适的项目。
2.申请人网上报名。请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平台(
http://apply.csc.edu.cn
)进行网上报名(详见“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
”),申请受理时间为
2012年3月1日
至3月10日
。
3.申请人提交书面材料。请申请人按照《
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说明(非学生类)
》准备书面材料,提交到学院。
4.学院审核材料。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由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打印出来提交给学院),并进行保密审查,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保密审查审批表》,报校保密处审批。
5.
于
2012年3月13日
前将申请人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单位推荐意见表》(一式一份)、《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保密审查审批表》(一式一份)报人事处师资办
(上报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用曲针别好,无需装订)。逾期将不予受理。
6.学校审核、上报材料。学校将对申请材料审核后统一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的受理机构。
7.评审、录取。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入选者经资格审核后免予专家评审,直接录取。录取结果将于2012年7月份公布。
七、关于“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申请
1.2012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网上申报和材料受理时间为2012年9月20日-9月30日。
2.学校将于2012年12月遴选一批2012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预备人选。根据2011年10月发布的《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2年教师公派出国(境)留学项目申请指南
》要求,预备人员须于2012年3月份先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出国留学项目,并于9月30日前获得国外院校的邀请信及外语水平合格证明。外语水平未达到要求的人员可选择于2012年上半年到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外语脱产培训。如学校正式上报材料前未获得邀请信及外语水平合格证明的,推荐资格将自动取消。请申请人妥善安排好2012年的教学科研工作。
3. 具体事项详见“
关于做好2012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预备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八、注意事项
1.请有意向申请国家公派资助出国的人员,根据《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提前准备外语考试,并根据所申请项目的要求提前联系好拟出国留学的学校或科研机构。
2.为了使广大教师有更多的出国机会,2012年起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选派规模将有所扩大,扩大部分将重点支持国家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以及重点学科和科研基地等对人才培养的需求。建议教师可申报各类项目中的专项项目或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如数学、物理专业符合高级研究学者条件的优秀教师可申报“杰出青年高级研究学者赴国外研修数学物理项目”
,年轻教师在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可申报“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
3.网上申报“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时,受理机构名称请选择“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申报其他项目时,受理机构名称请选择“
有关单位
”。
4.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必须是
非涉密信息
。
5.根据2012年留学基金委文件要求,入选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人员的留学身份、留学国别、留学期限、国外留学单位等以录取文件为准,不再予以变更;有效期内如不能按时派出,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不再办理延期手续。
申报工作中如有相关问题可咨询人事处师资办。
联系人:华启蔚
联系电话:84892739
院办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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