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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时间:2010-03-17来源:南航bat365中文官方网站点击:19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关于推荐201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的通知》(工信人发[2010]5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我校2010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二)申报人必须是本校在职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五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成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同行和社会的认可,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本学科的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4.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所创新的教育理论或教学方法,经省(部)级教育行政部门鉴定并普遍推广,成效显著并为同行所公认。
     (三)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可重复申报。
     二、推荐名额及要求
     (一)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每单位限推荐1-2名。
     (二)各单位应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与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重点推荐已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人员。
     (三)请各单位于3月19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院党政办gxz_nuaa@126.com或 weilalf@163.com 。需报送的材料包括:
     1. 推荐人选《专家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一式1份,其中主要突出贡献事迹限150个汉字含标点,电子表格请同时发至电子信箱szb@nuaa.edu.cn。
     2. 推荐人选附件材料1份,包括推荐人选近五年来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主要论文、论著;能证明自己突出贡献或突出技术的材料;近年获奖证书复印件;个人最高学历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此项材料需编有目录,与《专家情况登记表》分开装订。
 
     附件:专家情况登记表.doc
 
 
 
                                    人事处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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